2010年2月6日星期六

John Rockefeller的名言

"A friendship founded on business is better than a business founded on friendship."

這句話出自Standard Oil創立人John Rockefeller.

近日我與不同的人商討一些合作,有部份是客戶,有部份是同學/朋友,有部份是商業上夥伴,有部份是這三者的混合身份...

說實在,我現在真是相當明白,為何在生意上認識到朋友,較與朋友做一盤生意更好.生意上認識到朋友,大家會講得好清楚個遊戲規則先go head,例如我與從事跟我業務相關工作,以前又不算太熟的舊同學傾合作,雖然未有定案,但至少我覺得可以定好規則再去,清清楚楚大家要付出甚麽,又可以得到甚麽;而與一班朋友相量搞生意,則好麻煩,根本是很難定出一個可行方案.

舉一個情境,大家就會好明白.

一班柴娃娃搞生意,很多情況下,一開始的合作方式都是大家均分,兩個人就每人50%,三個人就每人1/3...可能各位覺得這很合理,一班朋友搞生意from scratch當然是這樣...我可以肯定說句這是不可行的!因為上帝做人,一開始每人的才能與性格也不完全一樣,生意,搞第一年,搞第二年,搞第三年,慢慢地一定會有部份夥伴表現是較突出,亦有些人是會懶一點 - 就算是相對而言都好,已經好大問題,就算一個人勤力,但另一個人是更加勤力,那一定會有一個人貢獻大一點,主導性大一點,白話就是"話多D事",因為有時不是他想主導,事實上是他是較有才能去作決定.

各位可能會謂 - 朋友嘛,又如何計較那麽多?對!所以我才引用Rockefeller的名句吧!朋友是一張掩蓋真相的面紗.所以我跟幾位朋友談過合作搞生意時,我開宗明義說,不可能全部均分,一定要有一個領導者,否則很快會散.

而事實上,根本不會每個人也有做生意人的特質或性格,實際點看,甚至亦未必有做生意人的客觀條件...做生意人要承受生意有來有往,有週期,即是收入不穩定...雖然這樣說很像太不公道,但資本社會就是這樣的一回事,既然要做生意,一定要承擔這風險.

你有否見過沒有父蔭而創業的生意人,可以在創業初期盡情吃喝玩樂?我眼看的例子,很多也過著刻苦的生活...正正是這段刻苦的生活,更有助其掌握營商之道...反之,我認為只顧玩樂,最終難成大器,還是安定地打工等別人出糧吧~

做生意是營商.律師,會計師,醫生,建築師,設計師,甚麽師都好,如要創業做生意,就是要學習如何營商,數口如何精,醫術如何高,做生意,最後其實都是要面對的客戶,包括如何拓闊新的客戶及聯繫現有的客戶.

所以一班人,高矮肥瘦,沒有可能是同等地位地去做事,就算強行,最後大部份都只會失敗,根本就不會個個人的才能也一樣,一定有高有低,而且工作性質也不同...如何同等地去經營生意?

1 則留言:

  1. 無清晰既分工, 咁就會出現最傷風敗德既事---計時, 將出現當表現; 除非係張D野件工,時工或佣金制, 否則現實你難以張團隊成員既種種付出量化, 好多野靠感覺, 結果產生矛盾.

    股權同分紅一定係成正比, 但係應該張成員的薪金(以市場價定)當支出計算, 無糧出既就以股代$,

    高職位者(不一定是多職責者) 應有高人工, 不過邊個決定邊個坐高位? 兩三人公司使唔使分邊個係Manager? that's interesting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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